發(fā)表時間:2016年03月25日 來源:寧波日報
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24日發(fā)布我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策,自2016年4月8日起,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,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,以推動跨境電商健康發(fā)展。
我國一直對個人自用、合理數(shù)量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在實際操作中按行郵稅征稅,大部分商品稅率為10%,總體上低于國內銷售的同類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和國產貨物的稅負。此次改革則明確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貿易屬性。
行郵稅調整將影響正發(fā)展迅猛的“海購”熱潮以及“海購”一族的消費。
行郵稅并不是一個稅種,是對進境物品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三稅合并,統(tǒng)一征收的進口稅。
本次政策調整前,行郵稅共設為4檔稅率,分別為10%、20%、30%和50%。據測算,行郵稅稅率普遍低于同類進口貨物綜合稅率。此外,行郵稅還享有一定的免稅額,即對貨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隨身行李、稅額在50元人民幣以下的郵遞物品予以免征。
具體操作中,目前的海外購物主要是母嬰產品、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妝品等個人生活消費品,價值較低,大量包裹不用交稅就進境。
本次調整后,行郵稅稅率分別為15%、30%和60%。其中,10%主要為最惠國稅率為零的商品,60%主要為征收消費稅的高檔消費品,其他商品歸入30%。
本次行郵稅調整主要是提高稅率,將稅率水平與“貿易”屬性的貨物進口綜合稅率水平保持大體一致。這次出臺包括行郵稅在內的“一攬子”稅收政策后,居民海外購物消費以及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總體稅負客觀會上升,不同的商品實際稅負有升有降。
根據一些機構的測算,經過這次稅收調整,母嬰、食品、保健品類稅負會有所增加,化妝品、電器類根據價格不同,稅負有升有降。
據介紹,在此次稅收政策調整中,現(xiàn)行入境行李物品5000元免稅值沒有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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